2014-06-10

人類演化大戰略 - 同性戀帶來的演化優勢

人類演化大戰略 - 同性戀帶來的演化優勢

前幾天 (2014.6.7) 的新聞報導提到男同性戀基因的相關研究,以及同性戀遺傳的議題,(原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WORLD/WOR4/8725762.shtml,這個新聞的原引用來源是美國華盛頓郵報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posteverything/wp/2014/06/04/the-science-of-sexuality-how-our-genes-make-us-gay-or-straight/)。其中主要內容討論到男同性戀基因可能具有特別的演化意義,並促使女性親屬更容易生育後代。這個嚴格來說不算新但鮮少得到公眾關注的研究議題難得搬上新聞,頗值得稍微檢視與進一步地討論。

先回頭來看看近代社會對同性戀的一般性看法。同性戀在人類社會上最常被定義為異常反自然的主要原因,在於此一性向選擇會造成結成個體無法生育自己的血緣後代,而背離了生命的基本存在意義繁衍子孫。基於這樣的看法,同性戀往往被部份文化認定為缺陷的不正常的、甚至是病態性質的存在,進而被理解為一種阻礙人類族群與社會發展的負面因素。然而即使如此,綜觀人類歷史與各地社會與族群,都可以發現同性戀乃是普遍地存在於人類之中。甚至在不同社會與文化之中,亦具有相當不同的對應態度,從積極排斥、消極接納、到正面接受等等情況不一而足。

在人類同性戀,或說同性性向 (homosexuality) 整個群集之中,尚可進一步粗略區分成

1. 性取向 (sexual orientation)
2. 性傾向 (sexual preference) 兩者。

此中不同之處,在於後者被定義為更為後天自由意志與社會文化性質的選擇,而非前者代表與生俱來、先天性質的生物性狀 (phenotype)。一般所謂同性戀雖然包含了這兩種性向選擇類型,但近年主要關切的是同性性取向這樣的同性戀類型,因為它是自然形成的生物性狀,而不是由後天個人自由意志所選擇。在 Dean Hamer 1993 年發表X 染色體 Xq28 位置的基因與男同性取向具密切相關性的研究後 (1),後續系列研究慢慢指向至少一部份男同性取向者是由遺傳性因素 (特定基因或基因群) 所決定,也就是開頭華盛頓郵報提到的內容。

這樣的男性同性取向,在人類演化史上的存在便引出了一個特別的問題,即所謂的達爾文悖論 (Darwinian’s paradox)

基於天擇法則,對繁衍後代不利的先天生物性狀,無法有效地透過遺傳傳遞給下一代,因此將在物種中逐漸消失

然而同性性取向在人類歷史中始終穩定存在,並不因個體無法繁衍後代此一生殖劣勢而自人類族群中消退,而形成此一反拮天擇原理的悖論。基於此悖論,要麼天擇說產生例外 (或許創造論者可以為此表示欣慰),要麼就是同性性取向此一生物性狀,對人類物種的繁衍並不產生負面影響,甚至還可能具備一定程度的正面意義,因此在人類漫長的演化中佔有一席之地。

為了對應這個達爾文悖論,早期的解釋如Wilson E. 提出的幫助者理論認為,同性取向的個體雖然不具生育後代的能力,但得以貢獻完整的勞動能力來幫助帶有相近遺傳背景的血親生存 (2)。但這樣的理論僅得到部份支持,比如說在薩摩亞與一些玻里尼西亞社會中的確可以觀察到男同性取向成員 (fa’afafine,行為似女性的男人),他們以對親族的忠誠奉獻而聞名 (3);然而在其它社群為對象的研究,則不支持這樣的理論 (4)

另一些學者則提出女性血親多產理論,認為決定男同性取向的這些特定基因,在女性身上表現的生理功能,反而是增強生殖優勢,比如說強化受孕的能力、減少生殖與生產障礙,得以生育更多的後代。此一系列研究結果最初在義大利特定家族中得到印證,近年持續在法國、加拿大、大洋洲等社群的相關研究中得到更進一步的支持 (5-7)。有趣的是,男性同性取向的發生率,也被發現會受胎次影響,特別是兄長數目越多的男嬰,越傾向長大後呈現男性同性取向 (8)。從這個目前觀察到的自然現象來看,決定女性多產的基因,或許藉由控制後代男性性取向,來達成族群擴張速度的平衡,扮演一種煞車功能,特別是在男性後代數目持續增加的情況下。換句話說,男性同性取向在演化中扮演的意義,至少部份 (由特定基因控制) 是藉由促進血親家族中女性成員順產多育的同時,適當緩和族群擴張的速度 (特別是男性),兼之還能保有這些男性同性取向個體的基本勞動力來維持家族生產效率,最終達到整個血親家族的最大生存利益。

從演化策略的角度來看,人類族群可經由特定基因表現,來調控同性性取向個體的發生率,做為安定族群、確保穩健成長的手段之一。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部份人類社會與文明對同性取向的存在,抱持著接納甚至鼓勵的態度。這代表著這個人類社會需要這類型個體的存在,並在社會中發揮功能。而當這類型個體在族群中發生率出現增加的情況下,或許也代表著當下這個人類家族或社會需要同性性取向個體的存在,來安定社群發展。

不過實務上傳統兩性異性取向以外的性取向如女同、男同、雙性 (bisexuality) 等,生物性成因至今大多數其實瞭解得並不透澈。即使在研究較多的男同性取向之中,目前比較可以被確認的生物決定因素甚至還不止於前文所述的特定基因決定論 ( X 染色體的 Xq28 位置),還包括母體懷孕生理環境內分泌素、性別胎序等調控,以及青春期發育過程中可能的內外生理環境影響等等。這意味著即使在男同性性取向的次群集裡,不同生物因素成因亦可能在演化策略中有不同的存在意義與演化上、社會上的功能性。

無論如何,這方面研究給我們最大的啟示是,雖然異性取向在人類社會中是主流生物性狀,但其它性取向之所以長期存在於人類物種之中,亦代表它們對人類物種延續具有一定的演化意義,不應當過於簡化地以異常個例看待甚至貶抑。再者,當人類物種呈現這樣的性取向多樣性發展時,可以預期它們各自有其存在意義,保障各個性取向次族集能在人類社群中得到公平與尊重的存在空間,才能充份發揮它們在演化上的優勢,確保人類物種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     Hamer, D. H., S. Hu, V. L. Magnuson, N. Hu, and A. M. Pattatucci. 1993. A linkage between DNA markers on the X chromosome and male sexual orientation. Science 261(5119):321-7.
2.     Wilson, E. 1975. Sociobiology: the new synthesi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3.     VanderLaan, D. P., and P. L. Vasey. Male sexual orientation in independent samoa: evidence for fraternal birth order and maternal fecundity effects. Arch Sex Behav 40(3):495-503.
4.     Muscarella, F. 2000. The evolution of homoerotic behavior in humans. J Homosex 40(1):51-77.
5.     Camperio Ciani, A. S., L. Fontanesi, F. Iemmola, E. Giannella, C. Ferron, and L. Lombardi.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higher fecundity in female maternal relatives of homosexual men. J Sex Med 9(11):2878-87.
6.     Ciani, A. C., F. Iemmola, and S. R. Blecher. 2009. Genetic factors increase fecundity in female maternal relatives of bisexual men as in homosexuals. J Sex Med 6(2):449-55.
7.     Barthes, J., Godelle, B., Raymond, M. 2013. Human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hypergyny: toward an understanding of male homosexual preference. Evolution & Human Behavior 34(3):155-163.
8.     Blanchard, R. 1997. Birth order and sibling sex ratio in homosexual versus heterosexual males and females. Annu Rev Sex Res 8:27-67.


2014-03-26

2014.3.27 太陽花開三月暖

前數日漫步在立院週圍,凝視著聚集的群眾,不由得思考這次太陽花學運,或許代表的不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危機,而是停滯了二十年後,累積了深厚力量的大躍進之始。在年輕學生以超乎年齡成熟而自制的態度,揭開這次躍進之後,身為社會中堅的青壯吾輩,也該接續著投入這場世代公民社會再造之中。

姑且不去談論服貿法案本身內容的爭議,這次學運頗有些值得拾起來細細思考的地方。

我個人第一天稍晚去現場繞了一圈,也跟在場的人稍微聊了一下,那時就有感覺這次學運跟台灣以往發生訴諸悲情甚至憤怒的工運、農運有一些本質上的不同。這次學運中蘊含了更多柔軟溫和的信念,與其說是為了對抗不公不義挺身而出,不如說是為了守護甚至追求更加美好的願景而來。

具體舉例來說,我們都可以看到 3.24 行政院驅離行動之前,抗爭人士對執勤員警抱持友善體諒的態度,盡力避免一切惡性對抗。這樣的行為在傳統抗爭模式中是相當少見的。過去台灣抗爭運動警民雙方鮮少能避免敵意與相應的激烈衝突。

但這次抗爭至少在行政院驅離之前,警民之間維持了一定程度的默契,有效避免了進一步衝突升高引起暴力事件的可能,直至抗爭人士進佔立法院為止。


時序拉到行政院驅離行動,大家或許都對鎮暴警察現場激烈的驅離方式感到震驚。不過雖然這次中央政府罕見地調動了水車以及特種警察,可能是保一下轄維安特勤 (水車在近二十年台灣抗爭活動中幾乎絕跡,後者任務編組是針對組織犯罪如黑道而非一般民眾抗爭事件),但根據多年從事社運抗爭,且當天也在現場的朋友指稱,現場基層警力與保警除少部份暴力失控外,大多數警察的態度與行為,出乎意料之外的溫柔而節制。特別是昨日被中央政府意圖羈押的行政院抗爭學生魏揚,在無保釋回後的聲明中,清楚表示他因為護送員警對他說了句 "辛苦了,加油" 而當下感動淚崩。


類似的事件許多現場抗爭當事人都有經歷,這或許意味著在公權力這邊,即使在權勢者的粗糙指令之下,仍有現場人員秉持著良心在默默地支持著這次公民運動。本來應該尖銳對立的公權力與抗爭人民,現在卻共享一種前所未有的默契,體諒對方不得不為的對立行為。這背後代表的意義,我想是很值得深入思考的。從中得到的答案,或許就隱藏著台灣公民社會更進一步的方向所在。

2014-03-20

2014.3.21 假服貿, 真淪喪 - 中華民國台灣淪亡末世記

換工作以後這三年來, 雖然一樣是做學術研究, 但為求資金自主, 開始向法人與產業合作, 往聯結基礎與應用, 引導實質研發-市場的方向走. 與產官界的交流也因此加深加寬了許多.

這次熱門的服貿案, 其實去年初與一些相關部會參與談判的官員交流時, 有討論到一部份內容. 老實說, 當時單純對服貿案的感想是雖然流於粗糙與不完善, 太過急就章而顯得有失國家級經貿條約應有的縝密. 但它的精神還是對台灣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正面意義, 相關的風險是發展過程中必然
要承擔的部份.

然而, 時至今日, 服貿案引燃的社會運動, 實質上已經跟服貿內容脫鉤. 換句話說, 今次服貿抗爭裡, 它只是個表現呈現的假議題, 實則代表總統以降的中央行政部門以一種完全有恃無恐的態度, 呈現"任意踐踏中華民國法治與民主現實".

一個年逾八十, 身受美日教育以及完整法學學位卻又曾供職中央情治單位與最高法治部門的長輩, 意外地對這件事感到強烈憤怒, 不是對服貿可能帶來的風險與衝擊, 而是這個中央政府毫無誠信地糟蹋國家法治 (那怕僅剩一丁點) 的態度.


這幾年從教育部, 國防部, 到我親身業務往來的科技部 (國科會), 農委會等單位, 這個國家的中央政府變本加厲地不斷在重大事件上, 堂而皇之地說謊 (有時候連操弄媒體都懶了), 藉由各種不法手段剝削與傷害公民, 服貿案僅只是冰山一角, 卻昭示著這個中央政府徹底背離民主法治價值的事實.


然而必需說的是, 會出現這樣的政府, 身為公民之一的自己也必需承擔起責任. 今天社會的敗壞, 完全是昔日自己的冷眼旁觀或是沒有盡力而為所造下的惡業. 認真工作, 納稅, 投票, 做一個行止端正的公民, 事實上對當前的台灣社會來說, 還遠遠不是及格的公民責任.


這個脆弱的台灣, 需要的比這個還要更多.


今天開始不管做什麼, 老實說我並不認為可以救國救民, 對這個早已沉淪的台灣社會也無法期待真的發揮什麼影響. 但是就為了曾經在台灣享有過的三十年和平時光, 現在開始付出些代價做為償還, 多少為年輕一代留下些許過往的光影音跡, 也是我們這個世代應該去成就的事, 或許, 也是最後能做的事.